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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湖集团(00960)公布2023年上半年未经审核业绩,公司实现营业额为人民币620.4亿元,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80.6亿元,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的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同比增长0.6%至人民币65.9亿元。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.316元,董事会决议宣派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.32元。
公告称,2023年上半年,合同销售额为人民币985.2亿元,对应销售总建筑面积为579.9万平方米。 净负债率(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)为57.2%,在手现金为人民币724.3亿元。
2023年上半年,集团的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2.6%,上年同期为10.3%;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0.6%,上年同期为6.9%,主要为营业额、费用、分占合营及联营企业业绩、税金变动的综合影响所致。
公告称,运营业务上半年实现超过人民币60亿元租金收入,并持续提质、提效。基于过往的坚定投入,龙湖已在高能级城市储备了丰富的商业项目,更以“轻重并举”的 形式,稳步推进高能级城市网格化布局,商业航道开始贡献正向现金流。长租公寓继续提升运营效率,保持良性的盈利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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